工程保險事故出險與理賠要點:
及時報案出險
在保險合同條款中,通常都有類似的相應內容規(guī)定“對因未及時通知導致保險人無法對事故原因進行合理查勘的,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;對因未及時通知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損失情況的,保險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”。
因此,保險事故發(fā)生后應及時以電話等快捷通訊方式向保險公司報案,合同中有約定經紀人的,可先向其報案尤其代為向保險公司報案。書面的出險通知書一般情況下可暫緩提交,留待與其他索賠資料一并提交。
定損核損與理賠資料準備
報險后,保險公司會盡快派出現場查勘人員,為避免對事故原因與標的損失的誤判,被保險人應盡量令事故現場人員配合保險查勘人員工作,準確定損核損。同時,保險理賠中,保險公司會要求被保險人提供許多理賠資料,如保險合同、事故經過及原因分析報告、施工圖、損失清單、原材料發(fā)票、施工日志、事故照片等有關資料。
這些資料的收集工作,將影響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中所能獲得的最終賠償結果。因此,保險事故發(fā)生后,被保險人應注意收集整理相關理賠資料,尤其保留好現場照片資料,盡量能反映出險現場全景、位置、受損財產損失狀態(tài)。
工程保險理賠
在保險公司著手定損核損工作時,被保險人也應根據保險合同,對事故損失進行預估并與保險公司進行協(xié)商。如被保險人對保險公司的核損結果意見不一,還可協(xié)商請專業(yè)的公估結構進行損失評估,根據結果提出合理理賠要求。當雙方意見達成一致后,簽訂賠款確認書,保險公司支付承包商理賠款后,理賠工作即正式結束。
建設工程保險合同是一切工程保險活動的基礎與依據,工程投保人應重視保險合同的簽訂,對于一些不了解的條款內容,不應含糊而過,以致風險事故后蒙受損失。同時,相應報案出險與現場勘查環(huán)節(jié),作為被保險人也應積極主動參與,既是配合也是對自身索賠主動權的維護。